除了SCC,还有一个你不知道的“自愿不同意”现象

除了SCC,还有一个你不知道的“自愿不同意”现象

SCC原则,是指安全(safe)、理智(sane)和知情同意(consensual)三个基本原则,它以指导原则的方式,约束双方的行为准则和边界,是一种安全保障行为准则。

这个原则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 “自愿同意”,要求BDSM的实践各方无论做什么,都要事先征求对方的同意,这是现代BDSM的基础原则之一。

除此之外,还有一个现象叫做“自愿不同意”(Consensual Non-Consent)。之所为称之为“现象”而非“原则”,是因为这种规则在遵守方面的存在分歧,在执行方面存在风险,不能称为一个达成共识的原则。

什么是“自愿不同意”?

“自愿不同意”是指一种事先相互同意的协议,约定各方接下来一定时间内可以按照放弃同意的方式行事。

比如说,Sub基于对Dom的充分信任,双方约定,在接来下的某一段时间或者某个游戏中,同意Dom对自己做任何事情,包括自己不想做或者不同意做的事情。

这是一种建立在双方充分信任的基础上,开展的一种更具有未知、恐惧和羞c的活动,算是一种比较极端的方式。

“自愿不同意”的心理由来
我们知道双方都要遵守“自愿同意”原则,这种原则是一种共识性的基础原则。但是这种原则某些时候不能完全满足双方的需要。比如,打哪里要我确认,用什么工具要我确认,力度是否大小要我确认,好无聊啊,一点羞c感、臣服感和未知恐惧感都没有,我就喜欢被强迫等等。

这时候“自愿不同意”这个规则就有用武之地了,在开始之前,双方约定,对方可以对自己任何事情,无论自己同意不同意。具有更大的刺激性,可以极大的满足心理需求。

存在风险

“自愿不同意”将一方对另一方的信任推向了极限,本质上创造了一个“完全无助”的被动方形象来满足各方的愉悦。这一形象处于幻想中时还好,一旦变成现实,往往会造成伤害或灾难。

东野圭吾说有两样东西无法直视,一是太阳,二是人心。如果一个人处于绝对的控制地位,对方完全放弃权力,那么欲望会持续的膨胀,直到给对方身体和心灵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。

另外一个是面临法律风险。如果双方在“自愿不同意”的基础上,被伤害方把伤害方告上法庭,从目前已知的类似的判决案例上看,法官对这里的“自愿”也是有条件的认可,也就是说,如果造成对方不认可的伤害,伤害方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。

该规则可以结合安全词或者安全手势使用,并且要在双方都处于理智清醒的情况下,能够清晰的使用安全手势的情况下,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。

结语

今天讨论的“自愿不同意”现象是一种极端模式,它依赖于双方的高度信任,但仍然容易出现权力滥用情况,超出了SCC原则,存在较高的风险,因此要适当控制自己的欲望,谨慎使用,最好存在于幻想中就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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